昆士蘭租賃備忘錄系列是施老師特別為同學們翻譯整理的 RTA 相關規定與常見問題,幫助做物業管理的同學們了解出租物業方面的注意事項。2008年 Residential Tenancies and Rooming Accommodation Act 2008 (住宅租賃和房間出租法案)是昆士蘭州管理租賃的主要法律。本說明包含了RTA法案適用的資訊和摘要,但不應將其作為具體案件的法律建議。欲獲取更多的資訊,請致電 RTA 昆士蘭住宅租賃管理局1300 366 311。
RTA Memo 6: Continuing a fixed term tenancy
定期租約的續租
本說明包含了適用于延長定期租約的資訊。
決定租約將如何繼續
當定期租約結束,雙方同意租客可繼續留在出租房時,房東/物管經理和租客需要決定未來的租賃安排。
定期租約有三種續租方式:
定期租約有三種續租方式:
- 通過訂立新的終止日期來延長現有的定期租約 (Extend Existing Agreement);
- 訂立新的定期租約 (Fixed Term Agreement);
- 什麼也不做,默認允許租約變為不定期持續租約 (Periodic Agreement)。
延長現有的定期租約
只延長目前的定期租約,但不改變任何其它條款,如租金金額不變,則雙方必須在原租約終止前,以書面形式訂立新租約終止日期。
這可通過以下任一方式完成:
如租約被延長,只有在租約已經允許漲租的情況下,才能在延長租賃期間增加租金,且房東/物管經理須給租客兩個月的書面通知時間以增加租金。否則,房東/物管經理在協商增加租金之前,須先依法終止租約。此外,除非租客按照當前金額支付租金的時間超過六個月,否則租金不能增加。
如租約被延長,且租約已經允許,那麼租金只能在延長租賃期間增加,且房東/代理人須給租客兩個月的書面通知時間以增加租金。否則,房東/代理人在協商增加租金之前,須依法終止租約。然而,除非租客按照當前金額支付租金的時間大於六個月,否則租金不能增加。
這可通過以下任一方式完成:
- 在所有書面的租賃租約副本上,劃掉當前即將終止的日期(標準租約中的第6項),並寫入新的租約終止日期,雙方應草簽這個變化並記錄簽字日期。
- 雙方簽署單獨的書面聲明,例如一封信,說明新協議的終止日期,並說明其改變了原始租約。
如租約被延長,只有在租約已經允許漲租的情況下,才能在延長租賃期間增加租金,且房東/物管經理須給租客兩個月的書面通知時間以增加租金。否則,房東/物管經理在協商增加租金之前,須先依法終止租約。此外,除非租客按照當前金額支付租金的時間超過六個月,否則租金不能增加。
如租約被延長,且租約已經允許,那麼租金只能在延長租賃期間增加,且房東/代理人須給租客兩個月的書面通知時間以增加租金。否則,房東/代理人在協商增加租金之前,須依法終止租約。然而,除非租客按照當前金額支付租金的時間大於六個月,否則租金不能增加。
訂立新租約
如原租約的任何條款發生了變化(例如租金增加),房東/物管經理必須準備一份新的租約(表18a)或可移動住宅租賃租約(表18b)進行簽字。租客必須簽署租約並將其歸還給房東/物管經理,以確保租客有一份署名了的租約副本。
如房東/物管經理打算利用原租約的中止來調漲租金,而至少有一位前租客仍然住在物業中,則有限制:除非租客按照當前金額支付租金的時間超過六個月以上,否則租金不能增加,即使是簽兩份兩個單獨的租約。總之同一個租客不能夠在六個月內漲租金。
如房東/物管經理打算利用原租約的中止來調漲租金,而至少有一位前租客仍然住在物業中,則有限制:除非租客按照當前金額支付租金的時間超過六個月以上,否則租金不能增加,即使是簽兩份兩個單獨的租約。總之同一個租客不能夠在六個月內漲租金。
什麼都不做,默認租約變成不定期租
如您不續租或簽署新的定期租約,則原定期租約將自動轉變為不定期/持續租約。不定期/持續租約按原定期租約的相同條款繼續進行,但終止日期除外。
在任何時候,租客和房東/物管經理都可同意終止不定期租約並開始新的定期租約。
根據不定期租約,房東/物管經理可通過向租客提前兩個月提供書面通知來增加租金。同樣的,除非租客按照當前金額支付租金的時間超過六個月,否則租金不能增加。
在任何時候,租客和房東/物管經理都可同意終止不定期租約並開始新的定期租約。
根據不定期租約,房東/物管經理可通過向租客提前兩個月提供書面通知來增加租金。同樣的,除非租客按照當前金額支付租金的時間超過六個月,否則租金不能增加。
租約條款的變更
租客在簽署新租約之前,可就擬議的新租約條款進行談判。在簽署新租約之後,租客可與房東/物管經理就同一房產的租約之間的重大變化提出異議,例如租金過高或飼養寵物是否被允許。如爭議調解不成功,可在新租約簽署後30天內向法庭申請審查租約中的重大變更。
如不是全部租客簽署新租約怎麼辦? 如在同一房產內,至少有一位原租客訂立新租賃租約,則關於租金增加及爭議租約之間的重大變更,條款仍然適用。即使房東/物管經理有任何變動,只要在同一房產內,至少有一位原租客訂立了新租賃租約,那麼這些條款也適用。
如不是全部租客簽署新租約怎麼辦? 如在同一房產內,至少有一位原租客訂立新租賃租約,則關於租金增加及爭議租約之間的重大變更,條款仍然適用。即使房東/物管經理有任何變動,只要在同一房產內,至少有一位原租客訂立了新租賃租約,那麼這些條款也適用。
如出現分歧呢?
租客和房東/物管經理通常可通過彼此交談,並瞭解他們根據該法案的權利和責任來解決分歧。如這不成功,RTA的爭議裁決服務可能會有所幫助。若要申請幫助,可通過郵件或傳真將完整的爭議裁決請求(RTA表16)轉發給RTA。如事情仍未解決,可向法庭申請下達有關爭議的命令。
施老師總結:
我一直以來上課提醒物管經理的做法是在定期租約前兩個月,以RTA 12號表格在租約到期日中止租約,並給與RTA 18a 新租約寫上新租金看看租客願不願意簽新租約。如果一個月內沒有回應,就可以提醒租客將開始登廣告找新租客,找到就不跟他們續約了。
疫情下,工黨州政府強制只要租客想要就必須續約至2020年9月30日。
我一直以來上課提醒物管經理的做法是在定期租約前兩個月,以RTA 12號表格在租約到期日中止租約,並給與RTA 18a 新租約寫上新租金看看租客願不願意簽新租約。如果一個月內沒有回應,就可以提醒租客將開始登廣告找新租客,找到就不跟他們續約了。
疫情下,工黨州政府強制只要租客想要就必須續約至2020年9月30日。